一户一表用水改造工程有关规定、法规、规程
一户一表用水改造工程有关规定
一、总体原则
用户自愿原则 住宅楼须全部用户同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则视为用户自愿申请一户一表改造。
统一改造原则 同一住宅楼应统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避免部分改造、局部改造现象。
彻底改造原则 一户一表改造的同时,处理好总表、户表、加压系统、消防用水、用户合同、与物管部门的关系等相关问题,做到不留“手尾”。
二、一户一表,独立计费
一户一表的“户”是指:一个居民家庭住户;同一用水类别的单位用户;同一用水集体的总表后必须装户表分流计量的用户。
独立计费 各个户表独立核计水量,单独交纳水费及其他规定的费用。
用户可选择银行托收(单位用户)、存折存款、现金缴纳的方式缴费。
三、户表独立,保留总表
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水表称户表。为保证住宅楼的消防、绿化等公共用水,户表群前面保留一套总表,总表水量与户表合计的水量差额为公共用水量。
四、水表出户,公用均摊
各个户表均应安装在地面,不能安装在地面的应安装在住宅楼的公共部位。
公共用水按户均摊,即总表之后有10个户表,公共用水量为10m3时,每个户表分摊1m3。
五、改造工程费用【费用包括(1)+(2)】
(1)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户表口径为DN15mm,安装费用:一楼500元/户,一楼以上用户每增加一楼层每户增加100元,即:二楼600元/户,三楼700元/户,以此类推。不进行统一改造的用户,以后改装时不能享受以上优惠价格。
(2)总表和表前街管工程的改造,市区供水企业按同期执行的《广东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定额,向用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收费用。
六、高层用户
五层以上(含五层)住户为高层用户,高层用户由高位水池储水供水或二次加压供水,如用户要求使用公共管网直接供水方式供水,日后因水压不足造成水压偏低或无水用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水压不足须改回使用高位水池储水供水或二次加压供水时,由用户承担改造费用。
七、保留加压系统
楼房有加压供水系统的高层(五层以上)用户,原则上改造后仍由加压供水系统供水。加压供水系统蓄水池前安装一套计量总表,总表后加压供水系统由原产权所有者负责维护、管理,公共用水量由该系统各户表分摊。
八、原有独户户表
原有的独户户表一并纳入改造,表位按改造要求统一布置,改造时保留该户表的表后入户管道,我公司不再向该户收取费用。
九、非住宅建筑
非住宅建筑应按不同用水类别进行装表计量,水表出户;对两种以上用水类别混合计量的,依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最高用水水价计费。
十、新建住宅楼
凡新建、改造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的要求,遵循与建设项目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原则,进行给水管线、表位设计和施工。
十一、部分改造的住宅楼
对部分改造的住宅楼同一总表有75%以上用户同意,则可统一进行改造。原同一总表的所有用户必须签订原来供水系统的移交、接收协议,参与用水改造的用户同意将原供水系统使用权交予不参加改造的用户使用,不参加改造的用户同意接收并在改造后承担原供水系统的用水量,否则,不参加改造的用户会因改造后撤销原供水系统而无法供水。
十二、水表出户改造
对原以总表作为计费方式的住宅,在实施一户一表前,我公司必须对原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水表出户改造。
水表出户改造 指装配计费表前管道、更换水表、安装表箱、阀门等与水表出户相关的改造。
十三、用户室内配水
统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我公司只接通用户室内其中一个用水点,有多个用水点的用户其他用水点的配水由用户负责连接,其他用水点如需统一连接,用户应于施工前提出申请,所需费用另外计收。
十四、供用水服务协议
进行一户一表统一改造前,用户须与我公司签定《供用水服务协议》,协议将对户表口径与数量、用水类别、用水量、供水方式、缴费方式、公共用水量分摊等进行界定。
咨询电话:8910955。
一户一表用水改造有关法规、规程
一、“……必须加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两部制水价的步伐,逐步实现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到2003年设市城市一户一表率要达到70%以上……”。
——《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2001]20号)。
二、“……制水生产工艺应保证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管网干线水压不应低于0.14Mpa。供水厂应制定出厂水水质及水压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94)。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热镀铸钢管,推广应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等新型管材,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推广应用铜管”。
——建设部质量技监局、国家经贸委建材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1999年12月6日)。
五、“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预算是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及韶关市有关文件精神编制而成。
- 上一篇:停水通知 2020/12/30
- 下一篇:用户用水报装办事指南 2020/12/29